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简介
简介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以下简称计算机软件考试)是原中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和水平考试(简称软件考试)的完善与发展。这是由国家人事部和信息产业部领导下的国家级考试,其目的是,科学、公正地对全国计算机与软件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职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认定和专业技术水平测试。
原软件考试在全国范围内已经实施了十多年,截止2007年,累计参加考试的人数约有一百六十多万人。该考试由于其权威性和严肃性,得到了社会及用人单位的广泛认同,并为推动我国信息产业特别是软件产业的发展和提高各类IT人才的素质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根据人事部、信息产业部文件(国人部发[2003]39号),计算机与软件考试纳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统一规划。通过考试获得证书的人员,表明其已具备从事相应专业岗位工作的水专业类别、资格名称和级别对应表平和能力,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从获得证书的人员中择优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计算机专业技术资格(水平)实施全国统一考试后,不再进行计算机技术与软件相应专业和级别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因此,这种考试既是职业资格考试,又是职称资格考试。同时,这种考试还具有水平考试性质,报考任何级别不需要学历、资历条件,只要达到相应的技术水平就可以报考相应的级别。部分级别的考试已与日本、韩国相应级别的考试互认,以后还将进一步扩大考试互认的级别以及互认的国家。
考试合格者将颁发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用印的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证书。考试分类这种考试分5个专业类别:计算机软件、计算机网络、计算机应用技术、信息系统、信息服务。 每个专业又分三个层次:高级资格(信息系统项目管理、系统分析师、系统架构设计师、网络规划设计师、系统规划与管理师)、中级资格(软件设计、网络工程、软件评测师、信息系统管理、电子商务、数据库系统工程、信息安全工程、信息系统监理、计算机硬件工程、嵌入式系统设计、计算机辅助设计师、多媒体设计师、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初级资格(程序员、网络管理员、信息技术员、电子商务、信息系统运行管理员、网页制作员、多媒体技术员)。
对每个专业、每个层次,设置了若干个资格(或级别)。从2004年开始将逐步实施这些级别的考试。
证书样本计算机技术与软件资格(水平)考试证书封面和内页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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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须知报名条件
根据《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第八条相关规定: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恪守职业道德,具有一定计算机技术应用能力的人员,均可根据本人情况,报名参加相应专业类别、级别的考试。因此,计算机软件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不设学历与资历条件、年龄以及专业等限制,考生可根据自己的技术水平选择合适的级别合适的资格进行报考。
注:每次考试个人只允许报考一种资格。
报考方式
根据《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第八条相关规定:
符合《暂行规定》(即《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暂行规定》)第八条规定的人员,由本人提出申请,按规定携带身份证明到当地考试管理机构报名,领取准考证。凭准考证、身份证明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各地的报名办法由考生报考所在地的当地考试机构决定。考生相关报考费用标准由当地物价部门核准。考生报名方式主要分为:网上报名与考生本人到指定地点报名两种。具体各地报名方式可参考本网站 各地考试机构 栏目注:报名时依据的身份证明包括:居民身份证、军人的证件、护照、户口本等。
报考时间
根据《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第三条相关规定:
计算机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原则上每年组织两次,在每年第二季度和第四季度举行。
各地的报名时间由考生报考所在地的当地考试机构决定。
上机考试考场规则(考试前5分钟在考场宣读)
一、考生在每场考试前20分钟凭准考证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入座后将准考证放在桌面醒目位置,同时,随身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件,以备查对。
二、迟到30分钟以上者不得入场,考试开始60分钟后,经监考人员确认,考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三、考生入座不得携带任何书籍、笔记、纸张、字典、计算器、电子记事本、寻呼机、手机等,不得携带任何存储设备(包括软盘、移动硬盘、光盘、U盘、MP3、掌上电脑)。书包、雨伞、大衣等物一律放在考场指定位置。
四、考试前10分钟,根据监考人员的提示,考生双击考生机桌面上的“计算机软件考试系统”图标,启动考试系统客户端,按照《上机考试注意事项》的要求,录入考生姓名、准考证号、身份证号(或其它有效证件号)等信息,进入考试系统。考试铃响后考生开始答题。
五、考生对试题不理解时,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如遇计算机系统故障,可举手示意,由监考人员处理。
六、考生按照计算机软件考试系统的要求答题并保存答题结果。除完成题目要求的内容外,不得在答卷内填写其它任何与考生身份有关的标记,否则答卷作废。
七、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提前交卷的考生须举手示意,待监考人员确认后方可离场。考试终了时间一到,考生应立即停止答题,执行交卷操作,并听从工作人员安排。考生使用过的纸张一律不准带走。
八、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不准交头接耳,不准偷看他人的答卷,不准递条、做手势等;不准执行与考试无关的计算机操作,对于违反纪律和作弊者,取消考试资格。
九、考生应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和检查。
十、没有按照要求进行登录、答题、保存、交卷的考生,考试系统将不能正确记录信息,后果由考生承担。
十一、除本考场考生、主考、监考、巡考外,其他人员不准进入考场。
相关网站:http://www.rkb.gov.cn/jsj/cms/index.html 相关网址:http://baike.baidu.com/view/2098111.htm